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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商公告
2020.三月份对账调整通知

 

三月份特殊时期对账调整通知

尊敬的供应商:

您好!为响应国家疾病防控政策,有效减少人员聚集,阻断疫情传播,我公司针对2020年3月份的对账工作做如下调整:

关于2020年3月份各对账期时间不变,请供应商按要求准确完整开具结算发票,完整打印“本期对账单”并加盖公章,另附对账开票人联系电话,如有问题便于及时沟通。

l  递送对账单和发票的方式改为邮递方式,(不接受到付邮件)

邮递信息:

收件人:丽达财务中心结算部

收件地址:山东省 青岛市 崂山区 秦岭路18号 国展财富中心A座2-5室

联系电话:82857828

l  错过收票期间的邮件,请您在次月重新对账。三月份各对账期,望您及早做好工作并邮寄,确保我们在收发票期间,及时收到您的邮件

特殊时期为确保公众安全,我们不予接待面对面递送方式,请大家理解支持,让我们共同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

 

青岛丽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

2020.2.29

附件:
2020.三月份对账调整通知.pdf
发布时间:2020/3/2 9:10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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